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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9-10-29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9-07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7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19 年 11 月 4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 15 楼会议室(本溪市
平山区钢铁路 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方案的议案;



                                      1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第二次
修订稿)
    3、关于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及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
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发
      1.00                                                       √
                  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0                                                       √
                  的议案(第二次修订稿)
                  关于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
      3.00                                                       √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能管中心 16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德胜、陈立文
         联系电话:024-47827003 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
份证;
                                   2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
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
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
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 根据获取的 服务密码 或数字证书 ,可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公开发行 A
     1.00        股 可 转 换公 司债 发 行 方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
     2.00        转 换 公 司债 券预 案 的 议      √
                 案(第二次修订稿)
                 关于公司截至 2019 年 9
     3.00                                         √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4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择
一打“√”作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视为委
托股东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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