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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2020-02-03  

						证券代码:000761、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 B 公告编号:2020-005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
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
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
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
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更
加接近其实际使用寿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
公司评估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
    经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测评认为:公司生
产设备的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较高,且维护状况良好,2010-2019 年
公司累计投资设备检修费用 119.59 亿元,为了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有必要对我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原折旧年限            调整后折旧年限
一、机械设备                             14                  21
二、动力设备                             18                  19
三、传导设备                             18                  28
四、运输设备                             6                   12
五、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                   14
六、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设备工具                              18                  22
2、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                   8
                                     1
七、房屋和建筑物
1、生产用房                        40               40
2、受腐蚀生产用房                  25               25
3、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               15
4、非生产用房                      30               45
5、简易房                          8                10
6、建筑物                            25              25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
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及以前各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
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无影响,预计影响公司
2020 年折旧额减少 4 亿元,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增加 3 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的影响比例均不超过 50%;对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不发生变
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
变更,能够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固定
资产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2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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