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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希男)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各位董事:
    作为本钢板材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 2020 年,本人自觉地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着
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参与董事会活动情况
    2020 年本人积极参与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应会议和活
动。包括:2020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及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等等。只是由于疫
情的影响,几乎所有的会议都是以通讯方式召开。在参与董事会的各
次会议中,本人都能认真审议每项议题,分析董事会的相关决策对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影响以及对企业的影响,积极进行交流和探
讨;在认为必要时,提出相应的问询、关注和建议,切实履行勤勉尽
责的义务。
    此外,参加了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组织的《证券法》视频学习,
具有一定的收获。
    二、议案表决情况
    基于调查分析,并经过认真审议,本人对 2020 年董事会提交给
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报告》、《2019 年度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投资框
架计划的议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续签‘原材料和服务供
应协议’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自有
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钢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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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 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0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风评报告》、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等均投了同意票,无弃权或反对票。
    三、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本人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做了 2019 年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人对本年度内的《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重新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关于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过审慎地分析
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报告期内,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人依然通过电话、
微信等方式,并通过在本钢工作的亲友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了解到公司管理层忠于职守,并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公司的运行与管
理工作正常有序;没有发现本钢板材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法规规定的行
为,因此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认
为暂时没有必要聘请其它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提供帮助。
    四、致谢与展望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的相关人
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特别在疫情肆虐时期,大家给予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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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理解和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表及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人员代表公司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
力,构建了本人与公司沟通的主渠道,任劳任怨,在此表示深深的谢
意。
    本人在本钢板材任职董立董事期间,深切地感受到本钢板材朴实
求真的文化,体会到了本钢板材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本人
在即将结束本阶段本钢板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前夕,想到本钢板材
股东们对本人的信任,想到在本钢板材六年增长的见识与收获,借此
述职之际,向本钢板材人表达致敬和致谢;向本钢板材的全体股东表
示诚挚的感谢!
                                          独立董事:赵希男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肃珣)
       本人作为本钢板材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共 9 次会议(第八至十六次)和一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2020
年度全部审议事项都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日常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通过各种方式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在此基础上做出较客观评价,并发表自
己的意见和观点。

       特别是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能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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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与报表审计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与报表
审计情况及质量做出较客观评价。诸如:对 2020 年 4 月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内
部控制和财务风险评估》、2020 年 6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
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2020 年 7 月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和第 14 次会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8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半年报和半年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等有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学习与培训情况
    为了提升自身履职水平,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
在履职期内坚持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章。于
2020 年 7 月参与了辽宁证监局举办的“证券知识测试”活动,并于
2020 年 11 月和 2021 年 1 月 15 日分别参与了辽宁证监局举办的 “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等”专项培训活动。通
过这些活动不仅进一步掌握了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了解
了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
而且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
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
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学习,在履职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
的贡献。


                                      独立董事:张肃珣
                                       二 0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知柱)

    本人于 2020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
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八届第
十一次到第十六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
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并对这些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
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切实保护股
东利益,基于独立性和客观判断,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认真审
查,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来说,本人 2020 年度对《关于进一步明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上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等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了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并对可能
影响生产经营及财务风险的事项给予重点关注。积极关注钢铁行业发
展动态,并分析其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本人经常登录公司网
站,了解公司最新的各种相关信息,熟悉生产经营进展情况。综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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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本人通过多种途径积极获取为进行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四、学习与培训情况
    为充分了解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公司治理要求及信息披
露相关规则,提高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
律法规,并参加相关培训活动。2020 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
引》发布了新修订版,本人深入对比新旧版本差异,对独立董事的义
务、职权、履职要求有了更清晰的理解与认识。2020 年 7 月,本人
系统学习新《证券法》,并参加了辽宁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法》线上
测试评比活动。2020 年 11 月,本人参加了辽宁省证监局举办的“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题培训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通过这些学习与培训活动,提高了本人的履
职工作能力,有利于未来更好的保护股东权益。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
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是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第一年,在公司董事会及相
关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工作职责。2021 年本人将继续努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基于独立性的工作原则,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履行独立董事
业务,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从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袁知柱
                                    二 0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