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4-2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663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663 号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板材)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本钢板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 页
     我们认为,本钢板材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锦梅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桂英




       中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26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 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自我评价报告 第 1 页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配

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内控与风险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内部控制

工作组,负责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对

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主营业务领域和单位进行了独立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1、内部控制评价所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内部控制工作组根据风险导向,主营业务全面覆盖的原则确定纳

入年度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和业务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厂矿。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

                         自我评价报告 第 2 页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7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74.70%。

    2020 年度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铁矿石、煤炭等原

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事项包括:

    (1)公司层面: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设置及调整、

人力资源政策、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2)业务活动层面:全面覆盖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测试

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产品研发、科技管理、供应商及

料号管理、设备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

计量管理、能源管理、运输管理及财务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要求,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情况,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

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

                        自我评价报告 第 3 页
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

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

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

为重大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大缺陷   2.错报≥资产总额的 3%;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②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

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

为重要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2.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3%;
                 3.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自我评价报告 第 4 页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缺陷                                  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2.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给企业

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

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

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

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

                            自我评价报告 第 5 页
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

为重大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大缺陷   2.错报≥资产总额的 3%;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②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

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

为重要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2.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3%;
                  3.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缺陷                                  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2.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自我评价报告 第 6 页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

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

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

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我评价报告 第 7 页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0 年度,公司根据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持续关注影响企业

的风险,对应开展企业内部控制活动。从合规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方面,对公司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修订、增补和完善,对采购、

仓储等方面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优化,查找关键控制,强化全流程

管控。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各职能部门对公司面临的

各类风险进行分析,收集风险信息,查找风险事项,更新了公司风险

数据库。

    公司加强对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内部监督,加强对规章

制度、重大合同的法律审核,强化内部专项审计,并将纪检监察关口

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提早预防,强化责任追究与考核,

确保了内部监督及时有效。




                                     董事长(经董事会授权):高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自我评价报告 第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