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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7-17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省工程咨询集团”)、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省城乡建设集团”)、辽宁容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容
大”)将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至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钢集团”),导致本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溪钢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钢铁”)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增加 14.28%。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
关规定,受让方本钢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通知,为支持鞍钢集团有
限公司重组本钢集团工作,提高本钢集团对本钢板材的控制力,辽宁
省政府积极推动省内国有企业资产优化调整,本钢集团分别与省工程
咨询集团、省城乡建设集团、辽宁容大签署《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协
议》,分别约定省工程咨询集团将其持有的“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14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慧智 114 号”)项下全部 981,654,398.14
份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给本钢集团;省城乡建设集团将其持有的“华
鑫信托慧智投资 112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慧智 112 号”)
项下全部 982,862,639.43 份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给本钢集团;辽宁
容大将其持有的“华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兴
晟 5 号”)项下全部 1,010,110,000.00 份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给本钢
集团。其中,慧智 114 号通过公司股东“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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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 寿 安 保 - 华 鑫 信 托 定 增 10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184,842,883 股股份,慧智 112 号通过公司股东“北信瑞丰基金-招
商银行-北信瑞丰基金丰庆 229 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84,842,883 股股份,兴晟 5 号通过公司股东“建信基金-工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84,842,883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均为 4.76%。
       上述无偿划转已取得本溪市人民政府、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划转前                   划转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例                        例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9,628,094     62.02%   2,409,628,094    62.02%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华
                                    184,842,883      4.76%     184,842,883     4.76%
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国寿安保-
                                    184,842,883      4.76%     184,842,883     4.76%
华鑫信托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北信瑞丰
                                    184,842,883      4.76%     184,842,883     4.76%
基金丰庆 2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股东                            920,907,630     23.70%     920,907,630    23.70%
             合计                 3,885,064,373       100%   3,885,064,373      100%

       本次无偿划转前,本钢集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钢集团控股
子公司本溪钢铁持有公司 2,409,628,0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2%,本溪钢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国资
委。
       本次无偿划转后,本钢集团通过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
-华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
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
行 - 北 信 瑞 丰 基 金 丰 庆 229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554,528,6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8%。本钢集团控股子公司
本溪钢铁直接持有公司 2,409,628,0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2%。本钢集团及本溪钢铁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比例增加 14.28%,合计为 76.30%。本溪钢铁仍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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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zse.cn)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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