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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7-28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三次会
议、九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60,6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59,200 万元,2019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301,4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9,371,53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5.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12元,扣除承
销 保 荐 费 用 34,199,999.93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3,965,799,988.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8日划入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54号《验
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号                                                              资额
  1          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610,000.00           230,000.00
  2      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86,918.00             7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796,918.00           400,000.00

       (二)2019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号)核准,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800万张,每张面值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68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及其他
费用共计41,084,701.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58,915,298.82元。以上资金已于2020年7月6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
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494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号                                                          金投资额
 1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             114,500          105,700
 2   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项目                       39,500           33,500
 3   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              150,000           96,000
 4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60,000          141,600
 5   CCPP发电工程项目                          98,826.8           83,300
 6   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27,000           19,900
 7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200,000
                    合计                     789,826.80          68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3,342,063,034.97元,归还2020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66,000,000.00 元 。 2021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604,000,000.00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累计净额3,427,006.47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491,007.03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610,684,085.61 元,归还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180,000,000.00 元 。 2021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3,03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累计净额 6,125,750.30
元 。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22,452,167.56 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60,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来源                 补流金额(万元)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9,200
 其中:1、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30,800
     2、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28,400
 2019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募集资金                   301,400
 其中:1、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                 101,500
     2、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项目                          16,500
     3、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                  17,500
     4、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93,300
     5、CCPP 发电工程项目                                57,800
     6、炼钢厂 4 号-6 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14,800
                        合计                            360,600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
项,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募集资金工程项目进展延后;另外目前支
付的投资款项以票据支付为主,而且票据期限基本都在 6-12 月之间,
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
      公司为钢铁企业,产销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较大,且公司每年在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环保等各方面投入资金较
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少财务支出。经测算,按一年
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本次使用 360,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利息约 15,686.1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涉及变相改募集资金用
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后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分别归还该
部分资金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留出富余资金使用额
度;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
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符合相关
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