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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7-01  

						股票代码:200771              股票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0-4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 2019 年度末
总股本 754,010,400 股扣除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库存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的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按分配比例固定的方案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4、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
间承诺不进行回购。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754,010,400 股(其中 B 股:274,185,600 股;内资股 479,824,8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207,925 股后 743,802,47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B 股非居民企
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1.80 元,持有无
限售股份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2.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
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
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0 年 6 月 8 日的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146)
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0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0 年 7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0 日。
    本次权益分派内资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0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内资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B 股股东的现金
红利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办理股份转
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现金红利本公司将自行派发。
五、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
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
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及联系人
    1、咨询机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处
    2、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汽轮动力大厦
    3、咨询联系人:王财华、方子熙
    4、咨询电话: 0571-85780438、0571-85784762
    5、传真电话:0571-8578043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