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0-68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出《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64)。上述公告已 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754,010,4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持有股份 19,023,130 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4,987,270 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 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汽轮动力大厦第六会议室(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1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9名,代表股份 532,718,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8%。 其中:国家股股东(内资股东)代表1名,所持股份479,82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8%;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168名,共代表股份52,89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2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2名,代表股份 507,847,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07名,代表股份24,871,38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 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机构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认购杭州银行可转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内资股东 479,824,800 100.00% 0 0.00% 0 0.00% B股股东 47,774,493 90.32% 5,099,704 9.64% 20,000 0.04% 合计 527,599,293 99.04% 5,099,704 0.96% 20,000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 47,774,493 90.32% 5,099,704 9.64% 20,000 0.04% 2 2、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内资股东 479,824,800 100.00% 0 0.00% 0 0.00% B股股东 45,369,489 85.77% 7,081,794 13.39% 442,914 0.84% 合计 525,194,289 98.59% 7,081,794 1.33% 442,914 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 45,369,489 85.77% 7,081,794 13.39% 442,914 0.84%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该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79,824,800 股)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方股东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内资股东 / / / / / / B股股东 35,925,879 67.92% 16,899,918 31.95% 68,400 0.13% 合计 35,925,879 67.92% 16,899,918 31.95% 68,400 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 35,925,879 67.92% 16,899,918 31.95% 68,400 0.13%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内资股东 479,824,800 100.00% 0 0.00% 0 0.00% B股股东 41,214,626 77.92% 11,541,794 21.82% 137,777 0.26% 合计 521,039,426 97.81% 11,541,794 2.17% 137,777 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 41,214,626 77.92% 11,541,794 21.82% 137,777 0.26% 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振松 、杜闻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