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21-2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
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
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