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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7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21-2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
    检查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
    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治理规范健康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共计召开 3 次监事会,
    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会计政策变更、
    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八届三次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届四次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届五次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通过参加上述会议,监事
    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股东、董事及经营
    管理层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监事
    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履行职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和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
    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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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
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
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情况以及
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公司监事
会在财务活动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督促公司根据《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
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对公司财务
活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
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管理层监督: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
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董事、
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治理活动的自觉性,
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
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4、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监督:监事会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进行监督
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报告期内公司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简要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1、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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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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