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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8-12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21-6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陈丹红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
       一、征集人的申明
       本人陈丹红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
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下简称“本次征集”)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
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
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
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本次征集事项
    本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3.00
             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6)。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丹红,其基本情况如
下:
    陈丹红女士,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历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浙江工商大学财务处会计科、财务管理科科长,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理,浙江中业控股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裁,道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EO,浙江凯旋门澳门豆捞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兼任浙江省国税局特约行风监督员、西湖区审计局
特约审计员、西湖区政协委员。杭电股份(603618)独立董事。2016年5月18日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八届十四
次董事会,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2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
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
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
和收件人如下: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编:310022
    电话:王财华(0571)85780438
           李晓阳(0571)85784761
    传真:(0571)85780433
    邮箱:wangch@htc.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由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
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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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
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丹红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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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全文、《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丹红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
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决结果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选择一
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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