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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2021-69、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69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6);上述公告已刊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香 港 商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
                      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2)名,代表股
 份(545,261,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 其
 中:国家股股东(内资股东)代表 1 名,所持股份 479,824,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3%;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281)名,共代表股份(65,436,60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5)名,代表股份
 (512,473,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217)名,代表股份(32,787,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
       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机构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内资股东      479,824,800   100.00%            0    0.00%        0     0.00%

B股股东        54,529,016    83.33%   10,907,590   16.67%        0     0.00%

合计          534,353,816    98.00%   10,907,590    2.00%        0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是指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下同)
中小股东       54,529,016    83.33%   10,907,590   16.67%        0     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2
内资股东      479,824,800   100.00%            0    0.00%        0     0.00%

B股股东        54,492,716    83.28%   10,943,890   16.72%        0     0.00%

合计          534,317,516    97.99%   10,943,890    2.01%        0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       54,492,716    83.28%   10,943,890   16.72%        0     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内资股东      479,824,800   100.00%            0    0.00%        0     0.00%

B股股东        54,529,016    83.33%   10,907,590   16.67%        0     0.00%

合计          534,353,816    98.00%   10,907,590    2.00%        0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       54,529,016    83.33%   10,907,590   16.67%        0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振松、杜闻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董秘签字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