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11-04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21-98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对有关会议资料进行审核,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立场,按照规定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部分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其定价依据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过程中,公司委托的坤元评估、
银信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中,
评估公司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所选用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
备相关性,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综上,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收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关于为中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能公司提供 16800 万元贷款担保,是为
了支持子公司受让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是合理的公司经
营需要。本次公司担保行为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小燕 陈丹红 顾新建 章和杰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