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转让方关于转让杭发公司股权的声明和承诺2021-11-18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101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转让方
关于转让杭发公司股权的声明和承诺
致: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
有限公司
鉴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或“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以下合称“承诺方”)就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收购事宜(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承诺方作为标的公司的原股东,就
本次交易作出不可撤销的声明与承诺如下:
1、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定的营业资格,
标的公司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
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
2、标的公司历史上所有资产购买、增减资、股权转让等事项,均为真实、
合法有效,均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资产转让款、股权转
让款及相关税费已经结清,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出资瑕疵、权利负担、纠纷或潜
在纠纷的情形。
3、标的公司在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标的公司
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截至本声
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债权、债务、对外担保以及尚未了
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已对截止到登记日或之前的会计期间的应收债权及应收款项按
照会计准则作相应处理,承诺方将协助标的公司收回截至标的股权转让完成日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标的公司的全部应收款项。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承诺方将以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应收账款评估价格和股权转让价格孰低为限,承担
因此对标的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和中能公司造成的损失。但若因标的公司管理层对
收回应收账款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承诺方免于承担应收债权及应收款项无法
收回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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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标的公司因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前已存在
的事实导致在工商、税务、资产瑕疵、业务资质、业务经营、劳动用工、社保、
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方面产生任何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处罚风险,或标的公司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前存在任何或有负债,承诺方承
诺承担因上述事项造成的损失。
6、如承诺方违反上述任何声明与承诺的,承诺方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予以
赔偿。
特此承诺。
全体承诺方签字、盖章:
2021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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