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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9  

                        股票代码:200771           股票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5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11,800
股 不 享 有 利 润 分 配 权 利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以 2021 年 末 总 股 本
754,010,400 股剔除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库存股 111,800
股,即 753,89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送红股 3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 即 301,559,440 元 =
(754,010,400-111,800)股×0.4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399941 元 / 股 ( 0.478170 元 港 币 / 股 ) =301,559,440 元 ÷
754,010,400 股;本次实际送红股的总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送红股比例,即 226,169,580 股=(754,010,400-111,800)股×0.3,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送红股比例=本次实际送红股总数÷本次变动前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299956=226,169,580 股÷754,010,4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收盘价- 0.478170 元/股)÷
(1+0.29995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754,010,400 股剔除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已
回购库存股 111,800 股,即 753,89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送红股 3 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的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754,010,400 股剔除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库存股 111,800
股,即 753,89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派
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3.30 元,持有无限售股份的境内
(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现金 4.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
纳红利所得税。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54,010,4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80,179,980 股。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按照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2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364)折合港
币兑付。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2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2 年 5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本次权益分派内资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内资股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B 股本次送(转)股将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 B
股证券账户。内资股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直接记入
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
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
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B 股股东的现金
红利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办理股份转
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内资股股东、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
发。
    4、本次 B 股所送(转)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479,824,800   63.64%       143947440 623,772,240      63.64%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274,185,600   36.36%        82222140 356,407,740      36.36%

其中:1、限售流通股    19,498,059      2.59%      5,849,418    25,347,477      2.59%

   2、无限售流通股    254,687,541   33.78%       76,372,722 331,060,263     33.78%

三、总股本            754,010,400 100.00%       226169580 980,179,980 100.00%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980,179,980 股摊薄计算,
2021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8 元。
     2、因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 即 301,559,440 元 =
(754,010,400-111,800)股×0.40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 额 ÷ 本 次 变 动 前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即 0.399941 元 / 股
(0.478170 元港币/股)=301,559,440 元÷754,010,400 股;本次实
际送红股的总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送红股比例,即
226,169,580 股=753,898,600 股×0.3,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实际送红
股总数÷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299956=226,169,580
股÷754,010,4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收盘价-
0.478170 元/股)÷(1+0.299956)。
     3、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后,涉及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
格调整,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后予以公告。
八、其他注意事项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
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
还所扣税款。
九、咨询机构及联系人
   1、咨询机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汽轮动力大厦
   3、咨询联系人:王财华 李晓阳
   4、咨询电话:0571-85780438
   5、传真电话:0571-8578043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