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为 公司的产业链整合和投资提供支持和帮助,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将会产生 积极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3、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晓明、孙建强、井润田 2017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