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特锐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年审机构事 项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 将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晓明、孙建强、井润田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