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8-08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时回收流动资金,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 德”)决定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锐 投资”),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406,313,246.20元,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 价格为406,313,246.20元。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后,公司不再享有对应应收账款的 权利。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德锐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德锐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 于德翔先生、董事屈东明先生、董事陈忠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获得批准后实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7569412493 法定代表人:于德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27日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设备制造业投资、对外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服务(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于德翔 405 57.86% 2 屈东明 57 8.14% 3 刘立中 57 8.14% 4 陈忠强 53 7.57% 5 王聚辰 53 7.57% 6 康晓兵 40 5.72% 7 常美华 35 5.00% 合计 -- 700 100% 2、德锐投资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德锐投资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754,297,782.06 15,618,984,985.18 净资产 3,062,801,870.74 3,194,045,339.15 营业收入 5,106,321,085.04 3,906,441,845.54 净利润 39,726,634.97 115,584,783.09 注: 上述 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德锐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38,9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4.00%,其中,通过担保信托专户持有股份数量为 4,066,81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德锐 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共计 472项债权,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合计为406,313,246.20元。具体按照账龄分 类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帐龄 账面原值 占比 1 1 年内(含 1 年) 129,664,059.95 31.91% 2 1-2 年(含 2 年) 118,041,587.72 29.05% 3 2-3 年(含 3 年) 104,736,563.67 25.78% 4 3-4 年(含 4 年) 37,023,312.03 9.11% 5 4-5 年(含 5 年) 16,847,722.83 4.15% 6 5 年以上 -- 0% 合计 -- 406,313,246.20 100% 交易标的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应收账款构成、账龄及债务人资信情况,以账面原值为基 础上,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价格等于账面原值。 本次交易的债权系以2018年10月31日的应收账款账面金额406,313,246.20元 进行作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1、标的债权 本次交易标的债权为特锐德享有的截至2018年10月31日特锐德指定的账面 原值406,313,246.20元的应收账款。 2、转让价款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转 让 价 格 为 406,313,246.20 元 , 甲 方 以 406,313,246.20元将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406,313,246.20元受让标的 债权。 3、转让日 应收账款转让日为《债权转让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4、陈述与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 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保证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乙方承诺并 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公司内部批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的账面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 价格等于应收账款原值,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 七、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德锐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的账面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 价格等于应收账款原值,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债权转让协议书文本;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