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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0-040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锐德”或“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对象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
峡资本”)、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铁路发展基金”)、三峡金
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峡金石基金”)、三峡绿
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峡绿色基金”)、东方电
气(成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氢能基金”)以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同三峡资本、山
东铁路发展基金、三峡金石基金、三峡绿色基金、东方氢能基金就本次发行签订了《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特锐德

    乙方(发行对象):三峡资本、山东铁路发展基金、三峡金石基金、三峡绿色基金、
东方氢能基金

    签订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二)认购价格与定价原则

    1、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
定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本次发行采用锁价方式定向募集资金,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确定本次发行涉
及的股票发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甲方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三)认购数量与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1、认购数量

      (1)甲方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乙方认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
  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0,000.00
  3     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4     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5     东方电气(成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合计                                      85,000.00

      (2)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乙方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
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

      (3)甲方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若甲方股票在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等事项,乙方认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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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2、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上述条款确定的价格以及数量以现金方式认购标的股票。

    3、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或其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股款缴纳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标的股票认购款划入甲方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


    (四)限售期

    乙方承诺,标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股份解除锁定时需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乙方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
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五)标的股票的登记事宜

    甲方应不迟于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将乙方
登记为认购股份持有人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前述登记完成后可行使其作为认购股份股东
的权利。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与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
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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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违约责任条款

    1、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
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另一方
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乙方出具的缴款
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认购价款的,则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如下方
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若乙方放弃本协议项下认购或乙方到期未缴纳任何款项的,乙方需按认购款
总金额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款项应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期后 3 个工
作日内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2)若乙方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部分缴款的,经双方协商且甲方同意后可再给
予不超过 5 个工作日的宽延期,宽延期内乙方需按应缴未缴金额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宽延期到期后,若乙方仍未完成全部认缴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未缴
款部分对应的认购权,乙方需按应缴未缴认购款金额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于本协议 4.1 条约定的期限内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将
乙方登记为认购股份持有人的书面申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已付认
购款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三峡资本、山东铁路发展基金、三峡金石基金、三峡绿色基金、东方氢
能基金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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