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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2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0-053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1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公司工业园办公大
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6日以通讯或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德翔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由8位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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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A股股票。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3,968,252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上限未超
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认购金额      认购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万元)        (股)
  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19,047,619
  2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0,000.00   12,698,412
  3    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12,698,412
  4    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6,349,206
  5    东方电气(成都)氢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3,174,603
                           合计                                 85,000.00   53,968,252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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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编制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相关规
定,并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具体表述进行修
订。本次修订系由于法规更新从而对具体表述进行修订,不涉及授权内容和范围的
变更,不属于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将“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
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修订表述为“2、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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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审核部门的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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