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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2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
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
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
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我们
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
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相关措施。公司所预计的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填补
即期收益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另外,经审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我们认为该等承诺措施有利于维护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六、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
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我们认为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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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修订系由于法规更新从而对具体表述进行修订,不涉及授权内容和范围的变更,
不属于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秉刚、王竹泉
                                                2020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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