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0-114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长春储能项目置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9月,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 与赫普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长春赫普电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春赫普”),并分别于2017年6月18日、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长春储能项目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长春赫普电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赫普”)的发展需 要,拟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的融资,用于固体储能项 目的建设、运营;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特锐德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 总包商进行建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8年。 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为长春储能项目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104),根据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将出租方变更为中民国际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国际”)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001》、《融资 租赁合同002》(以下分别简称:“合同1”、“合同2”,每个合同涉及的资产对应金 额分别为2亿元)、《回购协议》等相关协议。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求,现拟将合同1的债权人由中民国际变更为中铁建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合同金额为10,200万元,公司持有长春赫普48%的 股权,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融资担保4896万元,并将持有长春赫普的24%的股 权质押给中铁金租,担保期限为3年。由于中民国际将合同2转让给重庆鈊渝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需公司将持有的长春赫普24%的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重 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与之前签署的合同约定担保期限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 公司副董事长、轮值总裁宋国峰先生为长春赫普的董事、副总裁李广智为长春赫 普的董事长,副总裁杜波先生过去12个月内担任过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1/5 因此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宋国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获得批准后实施,关 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赫普电储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5MA0Y65HY0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马国庆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孵化基地 经营范围:电储能设备运营、维护、管理;热力供应;供热设备销售;供热 设施维护与管理(特种设备除外);售电;电网辅助服务。 2、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880 48% 2 赫普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940 49% 3 天津天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0 3% 合计 6000 100%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91,562,609.11 395,320,896.05 负债总额 286,076,502.99 287,012,440.82 净资产 105,486,106.12 108,308,455.23 2/5 营业收入 74,398,194.81 39,370,588.24 利润总额 17,321,152.15 2,822,349.11 净利润 23,474,459.10 2,822,349.11 (注:2019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副董事长、轮值总裁宋国峰先生为长春赫普的董事、副总裁李广智为 长春赫普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融资机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K9AD5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资本:34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秀明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7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346号1001-1004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2、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亿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1.9 35.000% 2 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5.1 15.000% 3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7 20.588% 4 天津东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8.824% 5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2.941% 6 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 1 2.941% 7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 2.4 7.059% 3/5 8 青岛特锐德高压设备有限公司 2.6 7.647% 合 计 34 100.00%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48,427,281,258.90 46,332,429,834.85 负债总额 43,464,472,024.38 40,870,923,053.76 净资产 4,962,809,234.52 5,461,506,781.09 营业收入 4,843,951,369.87 3,323,303,819.67 利润总额 897,206,710.95 668,837,309.35 净利润 665,275,067.84 498,697,546.57 (注:2019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副总裁杜波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过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4896万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3年 4、担保责任: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按照规定时间支付租金,租赁合同无 法实际履行等合同约定的情形,回购条件即成立。当回购条件成立时,自担保人 收到债权人发出的《回购通知书》五日内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支付回购价款。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置换有助于长春赫普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其 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5 2、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长春赫普融资租赁业务置换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 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 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本 次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为 845,860 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总 额为 336,3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2.47%、净资产的 91.56% (含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告编号:2020-113);本次担保实施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 830,756 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 331,2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2.13%、净资产的 90.17%;无 逾期担保的情况。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4,569 万元,占 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6.32%、净资产的 25.7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