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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招商证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2021-04-17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零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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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特
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
号)批复,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特锐德”、“发行人”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
商”)作为特锐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和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特
锐德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
特锐德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特锐德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30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1.78 元/股。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
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18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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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5.16%。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3,140,638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5,913,682 股),且
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元/股)          (股)                       (月)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
 1                                 23.18        20,060,396    464,999,979.28     6
        限公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2                                 23.18         6,471,095    149,999,982.10     6
        管理有限公司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8         3,451,251     79,999,998.18     6

 4      陆平                       23.18         3,321,829     76,999,996.22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泸州金
 5                                 23.18         3,149,272     73,000,124.96     6
        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6                                 23.18         3,019,842     69,999,937.56     6
        公司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
 7      责任公司- 聚龙金宝 1       23.18         1,941,328     44,999,983.0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Goldman Sachs & Co.
 8                                 23.18         1,725,625     39,999,987.50     6
        LLC

               合计                23.18        43,140,638    999,999,988.84

       (四)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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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8.8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237,735.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762,252.9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
总额 100,000 万元。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
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
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批情况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9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2020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2021 年 3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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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2 月 23 日,特锐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368 号),根据《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
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5 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4
号文同意注册,批文签发日为 2021 年 3 月 1 日,批文的有效期截止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已履行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向深交所报送《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括 26 家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6 家证券公司、8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 20 名股东(2021
年 2 月 26 日股东名册,其中 5 家为发行人关联方,不发送认购邀请书)以及表
达了认购意向的 64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8 名其他个人投资者和 4 家 QFII,合计
146 名。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 18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
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青岛特锐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基础之
上增加该 18 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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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光大(内蒙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太仓东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7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                      青岛益大赋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12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             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深圳宇纳天添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5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16                                        李伟

   17                                        李宁

   18                                        钟革


    经主承销商及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具
备认购资格;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在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T 日)以电子邮件和快递的方式向上
述投资者发送了《青岛特锐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含了《青岛特锐德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
邀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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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
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
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4 月 1 日上午 9:00-12:00,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21 份《申购报价单》。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其中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缴纳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报价。

      其余 20 家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的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除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到账
                   投资者名称
 号                                             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1                   陆平                      个人           27.21     7,700.00     800.00

  2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21.80    5,000.00     800.00

                                                                24.01    7,000.00

  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3.01   13,000.00     无需

                                                                22.01   15,000.00

        嘉兴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其他            23.00    4,000.00     800.00
       伙)- 传新星臻 1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5                 UBS AG                      QFII            22.30   12,400.00     800.00

  6         Goldman Sachs & Co. LLC             QFII            24.35    4,000.00     800.00

  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1.78    8,000.00     未缴纳

  8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2.08    4,890.00     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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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到账
                投资者名称
号                                           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8    8,000.00
9    泸州金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800.00
                  合伙)                                     21.88   10,000.00

                                                             24.86   25,500.00

10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QFII            23.66   46,500.00     800.00

                                                             22.12   59,100.00

                                                             22.99   15,700.00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2.49   22,500.00     无需

                                                             21.96   29,200.00

     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
12                                           其他            23.06    5,000.00     800.00
              业(有限合伙)

                                                             22.50    4,000.00
     天津易鑫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易鑫
13                                           其他                                  800.00
          安 10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00    6,000.00

                                                             23.06   25,000.00
14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800.00
                                                             22.05   50,000.00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聚龙
15                                           其他            24.50    4,500.00     800.00
         金宝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00    5,000.00

16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24.50   15,000.00     800.00

                                                             23.14   20,000.00

                                                             23.51    8,000.00

1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2.83   11,100.00     无需

                                                             21.86   14,100.00

                                                             23.18    4,636.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玄元科
18                                           其他                                  800.00
         新 1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50    5,175.00

                                                             23.18    4,659.18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玄元科
19                                           其他            22.50    6,750.00     800.00
          新 5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00    7,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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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到账
                    投资者名称
 号                                                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22.86    4,960.00

 2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2.30    8,860.00      无需

                                                                      21.83    9,360.00

                                                                      23.00    5,000.00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800.00
                                                                      22.20    6,500.00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1、发行价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18 元/股。

       2、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43,140,638 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88.84 元,未超过
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
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元/股)          (股)                            (月)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
 1                                         23.18        20,060,396       464,999,979.28        6
        限公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2                                         23.18          6,471,095      149,999,982.10        6
        管理有限公司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8          3,451,251        79,999,998.18       6

 4      陆平                               23.18          3,321,829        76,999,996.22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泸州金
 5                                         23.18          3,149,272        73,000,124.96       6
        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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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元/股)          (股)                       (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6                                 23.18         3,019,842     69,999,937.56     6
        公司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
 7      责任公司- 聚龙金宝 1       23.18         1,941,328     44,999,983.0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Goldman Sachs & Co.
 8                                 23.18         1,725,625     39,999,987.50     6
        LLC

             合计                  23.18        43,140,638    999,999,988.84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认购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获配的 8 家投资者中,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陆平、
Goldman Sachs & Co. LLC 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
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为公募产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的产品为社保基金,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叙永金舵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
记和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五)认购对象适当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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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须开展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
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
专业投资者和 C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
分为 C1、C2、C3、C4、C5。

     本次特锐德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等级
为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特锐德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
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
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号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陆平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泸州金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合伙)

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聚龙
7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金宝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Goldman Sachs & Co. LLC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 8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 8 家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其他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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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
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
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向本次发行获
配的 8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
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2021 年 4 月 9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
第 000009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15:00 止,招商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999,999,988.84 元。

     3、2021 年 4 月 8 日,招商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
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2021 年 4 月 9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17 号)。根据该报
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止,特锐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3,140,6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3.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999,999,98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237,735.85 元,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90,762,252.99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3,140,638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947,621,614.99 元。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
请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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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特锐
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
6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
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8 日进行了公告。

    2021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594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文签发日为 2021 年 3 月 1 日,批
文的有效期截止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进行了公告。

    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和手续。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 号)
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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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
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特锐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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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刘   悦:




    保荐代表人:




        李   莎:                           吴喻慧:




    法定代表人: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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