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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1-03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1年3
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
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140,6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8.84元,扣除发行费用
9,237,7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762,252.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2021年4月9日出具《验
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17号)对此予以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
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新型箱式电力
        青岛特锐德高压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                                            372005570013000855215   设备生产线技
        备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术改造项目
                                                                      电力设备租赁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                                            8110601011701226935     智能化升级项
        份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目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川开电气智慧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工厂研发科展
 3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                      937029010009921137
                            市南区香港花园支                        一体化综合楼
                            行                                      建设项目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4                                             532902056210706      补充流动资金
         份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甲方为特锐德及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特锐德子公司,乙方为专户存储银
行的各分支机构,丙方为招商证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账号、用
途如上表中所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
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莎、吴喻慧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保
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
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
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
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
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
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
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的各分支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