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9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1-049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3日(周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宋国峰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股份 415,483,7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23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9,034,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8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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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94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49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8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7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78,541,1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373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7,250,6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618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5,300,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9%;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78,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851,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83%;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3%;弃权 17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张霖夏律师、李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
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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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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