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1-07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或“公司”)于2021年10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型箱式电力
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号)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140,6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8.84元,扣除发
行费用9,237,7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762,252.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2021年4月9日出具《验
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17号)对此予以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9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9月21日召
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结合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额
1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特高压 48,525.11 41,197.88
2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 特锐德 20,553.00 16,400.09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
3 川开电气 14,525.00 11,755.39
综合楼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特锐德 30,000.00 29,722.87
合计 - 113,603.11 99,076.23
三、 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原因和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41,197.88万元,本项目原计划实施完成后将用于110kV/220kV模块化变电站以及海上
风电预制舱式变电站、多站合一智慧配电房、新能源微网箱变等新型箱式电力设备
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139.51万元。
现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安排和经营计划,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拟对“新型箱
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将新能源微网箱变产品
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对应的生产能力调整为110kV/220kV模块化变电站产品的产
能;除上述调整外,“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入资金亦不变。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预计投产后年均实现净利润
8,869.27万元。根据最新市场情况,经测算,本次实施内容调整后,预计投产后年均
实现净利润8,897.10万元。总体而言,对“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不会对项目的预计效益构成重大影响。
四、 本次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
是基于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升级,新基建等
行业用电新增量,以及用户对变电站快速建站诉求的推进,公司的110 kV/220 kV模
块化变电站产品将更具竞争力及更多的市场份额。本次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
调整,与公司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议案》。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调整的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而进行的合理调
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实施内容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内容进行调整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相关事项无异议。同时,招商证券已督促公司
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