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特锐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锐 德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 号)核准,特锐德通过向特定对象 发行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140,638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8.84 元, 扣除发行费用 9,237,7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762,252.99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17 号)对此予以确认。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数量为 43,140,638 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97,570,075 股增加至 1,040,710,713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过变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份。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截至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相关事项公告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 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相关事项公告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 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均为 43,140,63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1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8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12 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 序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号 (股) (股) 量(股) 摩 根 士 丹利 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 MORGAN ( MORGAN STANLEY&CO. 1 20,060,396 20,060,396 20,060,396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 PLC. L PLC.)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 -山东铁路发展基 上 海 国 泰君 安证 金有限公司-国君 2 券 资 产 管理 有限 6,471,095 6,471,095 6,471,095 资管山东铁投定增 1 公司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鹏 华 基 金管 理有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3 3,451,251 3,451,251 3,451,251 限公司 三组合 4 陆平 陆平 3,321,829 3,321,829 3,321,829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 序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号 (股) (股) 量(股) 叙 永 金 舵股 权投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 资 基 金 管理 有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公司-泸州金宏壹 泸州金宏壹号投资 3,149,272 3,149,272 3,149,272 号 投 资 基金 合伙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顺长 6 345,125 345,125 345,125 城环保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顺长 7 172,562 172,562 172,562 城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景顺长城成 8 129,421 129,421 129,421 景 顺 长 城基 金管 长领航混合型证券 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景顺长城成 9 长龙头一年持有期 1,941,328 1,941,328 1,941,328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景 10 顺长城新能源产业 431,406 431,406 431,406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深 圳 前 海聚 龙投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 资 有 限 责任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聚 11 -聚龙金宝 1 号 1,941,328 1,941,328 1,941,328 龙金宝 1 号私募证券 私 募 证 券投 资基 投资基金 金 高 华 - 汇 丰 Goldman Sachs & 12 -GOLDMAN, 1,725,625 1,725,625 1,725,625 Co. LLC SACHS & CO.LLC 合计 43,140,638 43,140,638 43,140,638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2,387,259 8.88% 49,246,621 4.73% 高管锁定股 49,246,621 4.73% 49,246,621 4.73% 向特定对象发行后限售股 43,140,638 4.15%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48,323,454 91.12% 991,464,092 95.27% 三、股份总数 1,040,710,713 100.00% 1,040,710,713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就特锐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特锐德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对特锐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莎 吴喻慧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