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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2-11-25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特锐德
股票代码:       300001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 9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引起的持股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特锐德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截止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特锐德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协议转让股份交割完成后方能生效。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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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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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特锐德、公司、本公司、
                         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德锐投资、控股股东       指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于德翔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
中泰资管                 指   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2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25 号单一资产
中泰资管计划             指
                              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少,持股比例下降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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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德锐投资
    1、德锐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7569412493

法定代表人                于德翔

注册资本                  6080 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4 年 02 月 27 日

住所及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 902 室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2004 年 02 月 27 日至 2033 年 02 月 10 日

                          于德翔持股 61.97%,屈东明持股 8.72%,陈忠强持股 8.11%,
                          康晓兵持股 6.14%,常美华持股 5.36%,刘立中持股 0.94%,
股权结构
                          王聚辰持股 0.87%,新疆鲁莒泽农业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7.89%。

    2、德锐投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是否拥有境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于德翔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陈忠强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康晓兵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常美华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杜波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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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于德翔先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4205001965********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

    二、信息披露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于德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6%股权,由于于德翔先生对德锐投资的出资比
例为61.97%,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83条的规定,于德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德锐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特锐德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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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需求,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特
锐德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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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德锐投资持有公司388,290,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1%;本次权益变动后,德锐投资持有公司333,290,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32.0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德锐投资与中泰资管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泰资管计划转让公司 5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28%,转让价格为 16.30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896,500,000
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德锐投资持有股份                388,290,422           37.31%       333,290,422       32.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8,290,422           37.31%       333,290,422       3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于德翔先生持有股份               13,119,434            1.26%        13,119,434        1.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79,859            0.32%         3,279,859        0.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39,575            0.95%         9,839,575        0.95%

     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协议转让审核以及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
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2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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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转让方):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1、乙方同意向甲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特锐德股份(即 5500 万股),转让
价格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特锐德收盘价格,即人民币 16.30
元/股。
    2、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变更手
续。
    3、乙方确认向甲方转让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乙方所持股份有关的
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资产分配权等特锐德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
有的一切权利。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896,500,000 元。本协议约定交易所涉相关
税收和费用等交易成本,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部门要求由双
方分别予以承担。
    2、乙方同意甲方可分期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甲方应在资管计划成立后且股
份转让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
乙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 36 个月内支付至乙方
收款账户。

       (四)股份交割

    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取决于如下先决条件的满足:
    (1)本协议经双方依法签署并生效;
    (2)资管计划正式成立;
    (3)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
    2、在本协议约定的办理标的股份交割的条件满足后,甲方、乙方共同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符合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
申请文件,申请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标的股份登记到甲方名下后视
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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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双方同意,如果标的股份因出现冻结、查封、司法拍卖等情形导致无法
完成交割,则甲方有权选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须以书
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若甲方不按时支付首笔转让价款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
甲方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转回的相关程序。

       (六)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
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任何条款若被法院或任何对本协议有司法管辖权的机构
视为无效,并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
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锐投资持有的特锐德
388,290,422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1%,累计质押的股份
数 量 为204,640,00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70%,占公 司总股本的
19.66%。德锐投资一致行动人于德翔先生持有公司13,119,434股股份,持股比例
1.26%,其中9,839,575股为高管锁定股。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的特锐德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
使存在其他安排、也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
排。

       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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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
市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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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买卖特锐德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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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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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地点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联系电话:0532--80938126

2、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

3、联系人: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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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青岛
                            司

股票简称                    特锐德                             股票代码                   300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青岛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否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德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88,290,422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股 , 持 股 比 例 为 37.31% , 一 致 行 动 人 于 德 翔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3,119,434 股,持股比例为 1.2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1,409,856 股,
                            持股比例为 38.57%。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德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33,290,422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股 , 持 股 比 例 为 32.03% , 一 致 行 动 人 于 德 翔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及变动比例                  13,119,434 股,持股比例为 1.2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6,409,856 股,
                            持股比例为 33.29%。
                            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是 □         否 □           不确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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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      否 √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注: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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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于德翔




                          日期:        年     月      日




                                   16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于德翔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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