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亮)2023-04-15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孙玉亮)
2023 年 4 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
责、独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 8 次董事会会
议,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2 次。2022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
责的原则,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
情况。
二、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意见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
2022 年 1 月 17 日 同意
第一次会议 见
第五届董事会 对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
2022 年 3 月 5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第五届董事会 同意
2022 年 3 月 7 日 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同意
表独立意见
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同意
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
同意
立意见
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
同意
立意见
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同意
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拟分拆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相 同意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 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
第四次会议 对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同意
行现金管理发表独立意见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对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八次会议 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亲自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被提名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
素养等情况,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严格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
审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
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的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
资者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的同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高水平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加强各项信息
披露报告的可读性、易用性,便于股东了解公司实际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文件及监管政策,加强对各项制度的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对
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
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孙玉亮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