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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威科技:关于董事职务调整及补选新董事的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职务调整及补选新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
总经理张潇君先生的辞职申请,张潇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张潇君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在公
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潇君先生的辞职
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潇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张潇君先生的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
日。截至本公告日,张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潇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于2021年1月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志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
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李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李志刚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李志刚先生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意李志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规的要求。《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李志刚先生简历
    李志刚,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仪器仪表行业高级工程师。2005

年就职于汉威科技,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院院长、鞍山

易兴董事长、智慧城市事业群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技术总监(非高级管理人

员)。李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