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8-101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所处阶段:仲裁裁决完成,但存在 28 天上诉期,被申请人可在此期间内提出上
诉;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
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为申请人;
3、涉及的金额:裁决涉及最高赔偿金额为 897,581.55 美元;
4、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仲裁裁决对公司损益产生正面影响,公司将获得
最高金额为 897,581.55 美元及相应利息的赔偿,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佳船
进出口”)与 Centaur Marine Limited(下称“买方”或“CML”)、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下称“大津重工”)签订了《CONSTRUCTION OF ONE (1) SELF-ELEVATING LIFTBOAT》(下
称“合同”)(公告编号:2014-064)。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半年报披露,上述项目处于开工阶段,累计确认收入人民币 9,381.66
万元。受市场因素影响,CML 的租约至今未得到落实,而该项目的基本设计系买方委托,船
舶的技术指标无法固化,公司基于风险控制要求,于今年上半年暂停了该项目。
2016 年 7 月 4 日,CML 就基本设计延期的责任向第三方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认定申
请;对此,佳船进出口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进一步向第三方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要求解除与 CML 的合同关系、保留 840 万美元的预付款,并由 CML 承担合计约 939.96 万美
元的损失;2017 年 8 月 18 日,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认定,CML 应当承担基本设计延期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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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并要求其向佳船进出口支付相关的费用。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收到佳船进出口的通知,佳船进出口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
取得了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结果。
二、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进展
经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裁决,结果如下:
船体号 DJHC8006
1)日期为 2014 年 7 月 8 日的造船合同由 Centaur Marine Limited 本身作为买方,为其
自身而非代表 Martens Assets Limited 进行签订。
2)由于 Centaur Marine Limited 不能履行/拒绝履行合同导致该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实质性终止,申请人/卖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3)申请人/卖方有权保留金额为 US$8,400,000 的预付款,并索赔我们在此确定(扣除预
付款外)的净额 US$897,581.55。在此程度上讲,我们支持申请人/卖方的损失索赔,但
如果他们的索赔超出上述金额,我们在此拒绝和驳回此种索赔。
4)Centaur Marine Limited 应立即向申请人/卖方支付金额 US$897,581.55。
5)我们在此拒绝和驳回 Centaur Marine Limited 和 Martens Assets Limited 所提反索
赔请求。
6)我们保留对本争议其他事项包括利息问题和本仲裁费用问题的管辖权。
三、对公司影响及其他事项
本次裁决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对该项目后续推动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财务
带来正面影响,支撑了公司的经营活动。根据仲裁裁决,公司将获得最高金额为 897,581.55
美元及相应利息的赔偿,对公司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该仲裁尚有 28 天上诉期,公司将持
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Bestway v Centaur AWARD》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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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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