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9-045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
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
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
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
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关
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基本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1页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9-045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年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
同,但对本年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
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
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
和可比性原则,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第2页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9-045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方先丽女士、沈明宏先生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
立董事肖永平先生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未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