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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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0] 第 1-00529 号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 1-02649 号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裁定受理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目前贵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我经营管理,贵公
司重整在有序推进。贵公司 2019 年度逾期债务 77,800.00 万元,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
被查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827.19 万元,连续两年巨额亏损,累计未分配利润
-177,993.43 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74,206.7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0.08%。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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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之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出
具了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审计意见。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贵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上述事项主要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事宜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在贵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告中,上述事项的披露不存在明显违反公司遵循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劲松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金玉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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