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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防务: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先丽2021-04-28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先丽


    本人作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
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战略发展、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月、2 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及 2021 年 1 月、2 月,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现场出席                           缺席次数
                                        式参加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4次

 方先丽      独立董事         0          4          0             0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次

 方先丽      独立董事         1          2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班子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做的陈述和报告,对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
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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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月、2 月任期内,本人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公司拟向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月、2 月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公司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人担任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
本人按照《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薪酬考
核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作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本人督促公司内审部对定期报告及其它事项进行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年报的审计积极沟通,认真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对外投资项目提出建议,发挥了
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水平。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制订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月、2 月,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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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管理层对此期间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
了各种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于上市之初便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积
极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自查、及时整改,通过整改活动,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召集并主持
审计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 年 2 月,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将继
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方先丽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