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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防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
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
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方先丽)                 (杜惟毅)              (王海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