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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防务: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黎2023-04-22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黎


    本人作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
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
公司的提名任命、战略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
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王海黎     独立董事
                             9           9          0          0                    4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班子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做的陈述和报告,对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
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任期内,本人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见: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拟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拟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新增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新增 2022 年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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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以上议案及《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与江
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签订<通州湾示范区产业发展协议>暨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长海船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2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
董事高管任命、未来五年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
专业委员会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2 年 1 月至 12 月,本人召集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22 年 1 月至 12 月,对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建议,发
挥了战略委员会的作用。


四、与公司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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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于上市之初便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积
极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自查、及时整改,通过整改活动,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
略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
司运作,健全内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海黎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