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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科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
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实
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