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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科生物:《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03-31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2 年 3 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担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供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产 10%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案;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是公司的股东;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东;                             序。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以特别决议通过:                 议通过: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清算;                           算;
第七十八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    第七十九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    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删除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     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
                                   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
                                   除外。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      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
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     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事项;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
                                   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     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
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法定人数的,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
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     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
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监事职务。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 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 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 进行编制。
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
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年,可以续聘。
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信函、传真或电子邮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件)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 知,以专人送出、电话、电子邮件、信函、
传真或公告方式进行。             传真或公告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 知,以专人送出、电话、电子邮件、信函、
传真或公告方式进行               传真或公告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
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 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
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 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
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 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为
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5 个工 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
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 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
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 真方式送出的,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为送
送达日期。                    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
                              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为送达日期;以章程
                              规定的其他形式送出的,依照法律、法规和
                              章程规定确定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在指定的媒 第 一 百 七 十 七 条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露信息。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除上述条款以及其他条款编号做相应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

    特此修订。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