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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汉技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炜文)2022-03-2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发表

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1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3次董事会,

实际参加3次董事会;本人应列席1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1次股东大会。以上会

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

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

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上同与会董事

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为董事会

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正向的作用。



    二、2021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1/10/13   第六届第一次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

2021/12/9    第六届第三次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于2021年度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履行以下

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聘

用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

间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报

告,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本

人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的战略思

路、成本控制、行业政策导向等众多事项提出合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

信息披露、生产经营、内幕信息管理、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进行了解和监

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

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2
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积极关

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

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

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

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发

布,对公司内部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及其它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以更深入地理解认

识公司业务动态,提升履职判断敏感度;积极参与各项培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主动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1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1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

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特长,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独立董事: 李炜文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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