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04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发挥对公司经
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
策,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
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
有效监督。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
2022/3/25 第六届第三次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以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2/4/26 第六届第四次 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2022/8/26 第六届第五次
案》
2022/10/26 第六届第六次 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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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
开展相关工作,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方面进行了审议与监督,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务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规范运作,
决策科学合理,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地行使职
权、履行职务,均能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
财务制度、财务运行体系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关联交易、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关联
企业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
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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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对
外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或
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提供的反担保的公司,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未发
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
对公司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四)监督和实施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名单及个人信息,并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确保了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
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内控程序合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
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
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
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报告期内,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
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允
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真实、客观
地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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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自身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加
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了解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监事会
成员整体综合素质;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
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
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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