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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8-085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

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雅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对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董事谭平江、周博、张瑜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新宁现代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董事谭平江、周博、张瑜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

                                       2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

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

    董事谭平江、周博、张瑜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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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定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4:30 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

会议室(昆山市前进西路 1277 号)召开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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