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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8-111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29,447,8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89%)的股东南通锦

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 8,933,7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

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之一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概述

    王雅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600,000 股,其又分别持有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

司 84%股权、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认缴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99%出资,间接控制本公司 64,504,998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 65,104,9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86%,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苏州锦




                                   1
融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合计持有股份       30,905,000        10.38
苏州锦融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05,000        10.38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29,447,852        9.89
南通锦融投资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47,852        9.89
心(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4,152,146         1.39
广州程功信息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2,146         1.39
技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600,000          0.20

     王雅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          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          0.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名称: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资金周转需要

    3、股份来源: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6、数量和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8,933,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2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7、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截至目
                       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前,承诺
                       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2009
                                                                              人信守承
                       和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年 07
        王雅军                                                      长期      诺,未发
                       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月 24
                                                                              现违反上
                       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 日
                                                                              述承诺的
                       接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情况。
                       50%。

     (二)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承诺已到
                     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新宁物流股份自本
                                                            2015              期,承诺
                     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或委托
                                                            年 09             人在承诺
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 他人管理,也不由新宁物流回购该部分股         12 个月
                                                            月 30             期间严格
                     份。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日                履行了上
                     切法律责任。
                                                                              述承诺。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宁物流股份自股份
                                                                              承诺已到
                       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
                                                              2015            期,承诺
                       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新宁物流股票连
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                                          年 09           人在承诺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       36 个月
公司                                                          月 30           期间严格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日              履行了上
                       的,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
                                                                              述承诺。
                       长 6 个月。
                                                                            承诺已到
                       于新宁物流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股份 2015            期,承诺
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 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年 09           人在承诺
                                                                    36 个月
合伙)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新宁 月 30         期间严格
                       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            履行了上
                                                                            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3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南通锦融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是公司

控股股东,王雅军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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