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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25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中国   昆山
        二零一九年四月
    2018年度,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

守,认真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授予监事的权利,履行应尽的各项义务,充分行使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及主要管

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4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01月12日以通讯召开,全体监事参加

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珏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2)关于解散清算参股公司内蒙古新宁天眼担保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0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2)关于以现金收购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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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审议《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18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
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关于收购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商誉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

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对方蔡婉婷、江朝辉延

期购买公司股票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0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

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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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0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

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对方蔡婉婷、江朝辉延期购买公

司股票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

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对方蔡婉婷、江朝辉延期购买公

司股票的议案。

    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0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

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

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1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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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1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1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工作尽职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检查公司财务资料、审核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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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使用程序合法,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

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体系。2018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审阅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通过审阅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

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七)监督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

为。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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