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25
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19)第 3335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19)第 3335 号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宁
物流”)编制的《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中山市嘉信
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是新宁物流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
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专项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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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宁物流编制的《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宁物流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宁物流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慧珏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嘉峰
中国 上海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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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上市公司”)于 2018 年完成收购
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仓储”、“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嘉信仓储 2018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说明
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18 年 1 月 17 日,新宁物流与嘉信仓储股东蔡婉婷、江朝辉签订了《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与蔡婉婷、江朝辉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江苏新
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蔡婉婷、江朝辉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新宁物流拟以现金 3 亿元收购自然人蔡婉婷及江朝辉合计持有的嘉信仓储 100%股权,
收购完成后,新宁物流持有嘉信仓储 100%股权,嘉信仓储成为新宁物流的全资子公司。
2、2018 年 1 月 18 日,新宁物流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权收购使用自筹资金进行,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事项之日起生效。
4、2018 年 2 月 11 日,本次交易标的嘉信仓储 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5、2018 年 2 月 24 日,新宁物流发布关于收购嘉信仓储 100%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蔡婉婷、江朝辉关于中山市
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蔡婉婷、江朝辉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
标的公司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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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370 万元及 3,100 万元。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审计,嘉信仓储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62.09 万元,较 2018 年度业绩承
诺数多 12.09 万元,嘉信仓储已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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