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宁物流”)自
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出具日期 监管文件 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 1 月 30 日,新宁物流披露的 2015 年度业
《关于对江苏新宁 绩预告显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757 万元-950 万元;2 月 27 日,新宁物流披露的
2016.12.8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2015 年度业绩快报显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东的净利润为 769.32 万元;4 月 30 日,新宁物流
的决定》 披露的 2015 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
的净利润为-10,974.57 万元。新宁物流披露的
2015 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相比,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盈
亏性质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
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
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
评的处分;
二、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雅
军、副董事长曾卓、董事兼总经理谭平江、副总经
理吴宏、财务总监马汝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
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
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司并购亿程信息后,对亿程信息在合同管理、财
务核算、销售和采购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导致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
江苏证监局《关于
报告业绩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发生盈亏性质判断
对江苏新宁现代物
错误。
流股份有限公司采
2017.10.24 鉴于此,江苏证监局要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确保资金、资产的安全性以及财务核算的合规性,
的决定》(〔2017〕50
建立严谨的盈利预测制度;同时江苏证监局要求公
号)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江苏证监局《关于
对王雅军采取出具 公司对亿程信息在合同管理、财务核算、销售和采
2017.10.24
警 示 函 措 施 的 决 购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亿程信息
定》(〔2017〕46 号) 2015 年报未审计财务报表销售和采购相关数据不
江苏证监局《关于 真实、不准确,进而导致公司发布的 2015 年度业
对曾卓采取出具警 绩预告、业绩快报与 2016 年 4 月 30 日发布 2015
2017.10.24
示函措施的决定》 年年度报告业绩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发生盈亏性
(〔2017〕47 号) 质判断错误。作为公司董事长王雅军、副董事长(亿
江苏证监局《关于 程信息原实际控制人)曾卓、副总经理(时任亿程
对吴宏采取出具警 信息总经理)吴宏、财务负责人马汝柯、总经理谭
2017.10.24
示函措施的决定》 平江,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重要)责任。
(〔2017〕48 号) 鉴于此,江苏证监局要求上述人员充分吸取教训,
江苏证监局《关于 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对马汝柯采取出具 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特别
2017.10.24
警 示 函 措 施 的 决 是要加强对子公司管控,确保资产的安全性以及财
定》(〔2017〕49 号) 务核算的合规性,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江苏证监局《关于 整、及时、公平。
2017.10.24
对谭平江采取出具
2
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17〕51 号)
注:上表中,“亿程信息”指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公司已对上述通报批评处分决定、警示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自查,进一步完
善了公司内控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确保公司
运行的规范性,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之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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