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9-044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32,871,03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4%)的股东、公司
副董事长曾卓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
超过 8,217,759 股(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
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76%。其中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
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
副董事长曾卓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曾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曾卓 合计持有股份 32,871,034 11.04
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17,759 2.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653,275 8.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名称:曾卓先生
2、减持目的:资金周转需要
3、股份来源: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6、数量和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8,217,7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7、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1)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宁物流股份自股份上市
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2)在本次发行结束满 12 个月且亿程信息 2015 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告日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本 承诺已到
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总额 33%的股份。在本 2015 期,承诺
次发行结束满 24 个月且亿程信息 2016 年度《专项 年 09 人在承诺
曾卓 36 个月
审核报告》公告日后,可累计转让不超过本承诺人 月 30 期间严格
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总额 66%的股份。在本次发行 日 履行了上
结束满 36 个月且亿程信息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 述承诺
告》和 2017 年末《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后,可累
计转让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总额
1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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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曾卓先生
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曾卓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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