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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解秋)2021-04-2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万解秋
    本人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江苏新宁

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

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已于2020年03月30日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任期届满离任,在2020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的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1、董事会

    2020年度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不存在由于工作原因或

其他原因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20年度本人出席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简要情况

    1、在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
    1、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状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合法经营和治理情况。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

断提高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期间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

本人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万解秋
                                                      2021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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