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中国 昆山
二〇二一年四月
2020年度,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
守,认真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授予监事的权利,履行应尽的各项义务,充分行使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及主要管
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召开,全体监事参
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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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9)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
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汉铎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财产份额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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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工作尽职尽责。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可
能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0
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可能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4)。公司疑似存在人民币5,820万元被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
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可能存在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82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为5,820万元。此外,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
信息”)涉嫌存在两起为曾卓、谭平江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上述违规对外
担保已于2021年4月解除)。除上述情形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检查公司财务资料、审核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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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体系。2020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通过审阅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
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六)监督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
为。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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