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的公告2022-02-08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4 日,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
“公司”)收到股东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金控”)工作人员
通过邮件形式向新宁物流公开邮箱 jsxn@xinning.com.cn 发出的中原金控联合
股东曾卓(以下合称“召集股东”)共同签署的《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江苏新宁
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函》)。2022 年 2 月 7
日,中原金控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形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邮箱发出了《函》,同日,
公司取得召集股东之一曾卓对《函》系其亲自签名的确认。《函》的主要内容如
下:
第一,召集股东表示,其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
提请召开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董事会
启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并审议召集股东提出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
议案。后,公司董事会以曾卓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曾卓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的情形等为由拒绝了召集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补选董事的议案。
第二,召集股东认为,曾卓没有任何收购公司的意图,并承诺、保证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作出任何增持公司股份或谋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或计划。召集股
东表明,其联合向董事会、监事会发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系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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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机构,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两名董事候选人
均由中原金控提名,与曾卓无关。召集股东还表示,本次提案不构成中原金控谋
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理由是即便中原金控提名的 2 名董事均当选,中原金
控在董事会席位仍未超过半数。
第三,召集股东提请公司监事会在收到《函》之日起五日内启动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程序,并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四,召集股东提出《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请
监事会提交新宁物流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函》发出之日,曾卓及中原金控分别持有公司 8.13%、7.43%的股份,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5.56%。
二、后续进展
公司监事会收到《函》后,高度重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函》出具了《关
于<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之
法律意见书》,对召集股东近日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关于提
请召开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董事会
函》)、董事会对召集股东的回复以及相关法律意见书进行了核查。经认真讨论,
仔细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董事会函》及该函所述提案及议案积
极履职,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拒绝接受《董事会函》
及该函件所述提案及议案,不予启动《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股东请求召
开股东大会的相关程序。召集股东就《函》向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前提条
件尚不具备。
三、备查文件
1、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联合曾卓出具的《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江苏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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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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