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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惠良)2022-04-2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惠良
    本人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的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

    1、董事会

    2021年度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因工作原因没有亲自出席,授权独立董

事杨靖超先生代为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21年度本人出席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简要情况

    1、在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补选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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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补选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事项、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5、在2021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出售控股子公

司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6、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拟转让

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债务豁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

2021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相

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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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

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

原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

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

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做到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2021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状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合法经营和治理情况。

    3、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平。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

断提高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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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联名就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关联

方疑似资金占用(以有权机构调查结果为准)和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

信息有限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等事项正式向管理层提出后续方案及建议,并多

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六、其他说明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

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于2022年3月任期届满离任,在任职期间本着诚

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

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董惠良
                                                        2022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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